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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漯河市委党校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共漯河市委党校科室职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3 作者:admin 审核人: 审批人:

各科室:

为进一步促进各科室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加强我校制度化建设,根据《漯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共漯河市委党校(漯河行政学院、漯河市社会主义学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漯编〔2016〕1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各科室的主要工作职责。现将《中共漯河市委党校科室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漯河市委党校机关委员会   

2017年10月23日


中共漯河市委党校科室职责


中共漯河市委党校(漯河行政学院、漯河市社会主义学院)为市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根据市编委文件规定我校设18个内设机构,规格均相当于正科级,同时设置中共漯河市委党校(漯河行政学院、漯河市社会主义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协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财务、文秘、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办、安全保卫、工青妇等工作。

(1)协助校领导班子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校领导班子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文书材料起草、校对、印发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校性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核、文印工作,负责校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文稿;

(3)负责上级发文、信(电、函)和其他单位来文(函)的签收、登记、送阅、保管、处理、清退、销毁等工作;

(4)负责全校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计划的拟定、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5)负责对外协调,做好公务接待和兄弟党校的联络工作;

(6)会同有关科室组织学校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信息综合等工作;

(7)负责全校财务管理、文明创建、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印信管理、机要档案保密、公务车辆管理、报刊订阅收发和考勤请销假等工作;

(8)负责校领导班子决定事项和校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督查工作;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务科

职责:负责编制培训规划和年度教学计划;负责协调教研活动,提出教学工作改革方案;负责教材订购、保管、供应工作;负责各主体班的计划编排、报到、开学、结业及学员学籍管理等工作。

(1)负责制定主体班次教学总体规划和年度教学计划,审核教研室及教师提出的教学实施方案及教授计划,协调、安排日常教学活动;

(2)负责主体班次教学的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研究、提出主体班次学科设置、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制定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记录、统计、审核教师教学工作量;

(4)制定主体班次教学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教学经验交流、教学观摩竞赛、教学质量考评、集体听课等活动;

(5)负责主体班次教材的订购、保管、供应;

(6)负责主体班的计划编排、开学、结业及学员学籍管理等;

(7)负责聘请专家学者、党政军领导、企事业领导、英模人物来校讲学授课;

(8)负责教师的外出宣讲工作,做好教师外出讲课的备案。

(9)负责对外培训工作,拓展办学渠道,承揽社会培训任务,搞好教学管理和服务;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教育科

职责:负责人事劳资、干部考核、机构编制、人事档案以及教职工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党建和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1)负责制定干部队伍、师资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党校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党建工作,做好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

(3)负责干部管理、考察、培养工作,根据校党委安排,提出干部选拔、调配、任免建议;

(4)负责工作人员的录用、培训、考核、调配等工作;

(5)负责教职工工资管理和养老保险等各项福利办理;

(6)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数据库管理维护和组织、人事、党务等各类统计报表;

(7)负责制定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标准,组织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

(8)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考评、晋升、聘任、考核;

(9)负责教职工离退休(退职)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

(10)管理和安排教师和其他人员的业务进修、日常学习教育等各种干部教育、挂职锻炼、包村帮扶等;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科研管理办公室

职责:负责编制党校科研规划、科研项目管理、科研奖励、科研档案、科研经费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党校的科研活动和承办、编辑、出版校刊工作。

(1)负责智库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加强应用性研究,强化决策咨询服务,为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党委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服务;

(2)编制全校科研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全校科研活动;

(3)负责校级科研项目的拟题、申报、立项、管理和科研成果的评估鉴定、评奖;

(4)组织、指导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管理的社科项目的申报、管理;

(5)负责对外学术交流和对县区党校的科研业务指导,组织全市党校系统科研工作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

(6)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健全科研管理工作有关制度,

做好科研档案管理;

(7)负责校刊的编辑出版校刊;

(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分校办公室

负责对县区党校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上下级党校间的信息交流;负责与上级党校及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沟通工作。

(1)负责对县区党校的业务指导;

(2)负责起草对县区党校业务指导的年度计划,协调校内有关科室统一对县区党校开展有关的检查、评比及表彰活动;

(3)负责上下级党校间的信息交流,编发有关信息;

(4)负责与上下级党校及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沟通;

(5)负责县区党校年度报表的统计;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公务员培训办公室

职责:负责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公务员业务知识、专业知识及其他有关公务员的各类培训;负责拟定各类公务员培训班的培训规划、年度教学计划、教学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1)负责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和科级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

(2)负责公务员业务知识、专业知识以及公务员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及其他有关公务员的各类培训;

(3)拟定各类公务员培训班的培训规划、年度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

(4)负责各类公务员培训班学员的学籍管理;

(5)负责教学质量的监督与评估;

(6)承担公务员培训的需求调研、政策研究、教学改革的实施和协调;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学员科 

职责:负责党校主体班次和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班次的日常组织管理、考核鉴定、党性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培训班次学员在校期间的相关工作。

(1)负责主体班次、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班次和统战成员培训班次学员管理,组织学员的报到、学习、研讨、考勤、教育、考核、社会考察和毕(结)业鉴定等工作;

(2)负责主体班次、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班次和统战成员培训班次班主任的选配、考核和管理;

(3)研究制定主体班次、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班次和统战成员培训班次班学员管理制度,指导学员党支部、班委会工作;

(4)做好学员的各项管理服务,协调学员在校期间的相关工作;

(5)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信息管理科

职责:负责编制党校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负责党校门户网站、远程教学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党校教育教学视频、音频等相关教学资源的制作、应用、管理工作;负责党校办公、教学等相关信息化设备的配置、管理、维护保障工作。

(1)负责党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定信息化建设各类规章制度;

(2)负责党校门户网站的设计、制作、管理、信息发布;

(3)负责党校互联网+平台的建设、应用、管理,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的管理;

(4)负责党校网络远程教学的建设、管理、应用;

(5)负责党校计算机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规划、管理和维护;

(6)负责党校各类班次教学、各级各类会议、培训等相关信息视频、图片、音响的录制、制作、应用、管理;

(7)负责党校办公计算机、打印机、通讯设备及电教设备耗材的管理和维护;

(8)负责党校录播教室、多媒体教室、报告厅投影、音响、话筒等电子设备的维护保障;

(9)负责对县区党校信息化建设的业务指导;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行管科

职责:负责党校基本建设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学员宿舍和餐厅的日常管理;负责党校固定资产管理和维修维护设备工作。

(1)负责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制度;

(2)负责校园规划和基建项目的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等工作;

(3)负责学员公寓、餐厅的经营和管理等各项工作;

(4)负责教学、办公等用品的采购、登记、发放等工作;

(5)负责校舍、水、电、暖等公用设施、设备的安装、管理、维修;

(6)负责校园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等管理工作;

(7)负责党校物业管理、保洁服务等;

(8)负责党校一般性固定资产管理;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哲学教研室

职责:负责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伦理学、中国哲学、西方哲学、自然辩证法、心理学、人口学、哲学史等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

(1)负责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伦理学、中国哲学、西方哲学、自然辩证法、心理学、人口学、哲学史等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

(2)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教研室所承担的主体班次和其他班次各学科的教学实施方案;

(3)认真组织本教研室各学科的备课、授课、辅导、研讨及观摩教学、教学分析和总结等各项教学活动;

(4)根据全校科研规划,制定本教研室科研计划,落实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5)配合有关科室,组织好本教研室教师的业务进修、社会考察、调查研究、挂职锻炼及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政治经济学教研室

职责:负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经济学原理、世界经济、财政金融学、西方经济学、对外贸易管理、会计学、统计学、财务管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等相关学科的教学教研工作。

(1)负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经济学原理、世界经济、财政金融学、西方经济学、对外贸易管理、会计学、统计学、财务管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等相关学科的教学教研工作;

(2)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教研室所承担的主体班次和其他班次各学科的教学实施方案;

(3)认真组织本教研室各学科的备课、授课、辅导、研讨及观摩教学、教学分析和总结等各项教学活动;

(4)根据全校科研规划,制定本教研室科研计划,落实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5)配合有关科室,组织好本教研室教师的业务进修、社会考察、调查研究、挂职锻炼及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

职责:负责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国际关系学、民族学、宗教学、国际政治、台海关系及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

(1)负责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国际关系学、民族学、宗教学、国际政治、台海关系及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

(2)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教研室所承担的主体班次和其他班次各学科的教学实施方案;

(3)认真组织本教研室各学科的备课、授课、辅导、研讨及观摩教学、教学分析和总结等各项教学活动;

(4)根据全校科研规划,制定本教研室科研计划,落实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5)配合有关科室,组织好本教研室教师的业务进修、社会考察、调查研究、挂职锻炼及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党史党建教研室

职责:负责中共党史、党的建设、党的学说、党的领导、政党理论等相关学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1)负责中共党史、党的建设、党的学说、党的领导、政党理论等相关学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2)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教研室所承担的主体班次和其他班次各学科的教学实施方案;

(3)认真组织本教研室各学科的备课、授课、辅导、研讨及观摩教学、教学分析和总结等各项教学活动;

(4)根据全校科研规划,制定本教研室科研计划,落实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5)配合有关科室,组织好本教研室教师的业务进修、社会考察、调查研究、挂职锻炼及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行政管理学教研室

职责:负责行政管理学、行政学、社会学、人事管理学、领导科学、公共关系学、组织行为学、政治学、政策学、公务员业务知识等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

(1)负责行政管理学、行政学、社会学、人事管理学、领导科学、公共关系学、组织行为学、政治学、政策学、公务员业务知识等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

(2)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教研室所承担的主体班次和其他班次各学科的教学实施方案;

(3)认真组织本教研室各学科的备课、授课、辅导、研讨及观摩教学、教学分析和总结等各项教学活动;

(4)根据全校科研规划,制定本教研室科研计划,落实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5)配合有关科室,组织好本教研室教师的业务进修、社会考察、调查研究、挂职锻炼及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法学教研室

职责:负责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刑法学、社会保障法学、律师学、国际法学、劳动法学、竞争法学、中外比较法学、社会管理创新所涉及法律保障法制建设等学科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

(1)负责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刑法学、社会保障法学、律师学、国际法学、劳动法学、竞争法学、中外比较法学、社会管理创新所涉及法律保障法制建设等学科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

(2)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教研室所承担的主体班次和其他班次各学科的教学实施方案;

(3)认真组织本教研室各学科的备课、授课、辅导、研讨及观摩教学、教学分析和总结等各项教学活动;

(4)根据全校科研规划,制定本教研室科研计划,落实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5)配合有关科室,组织好本教研室教师的业务进修、社会考察、调查研究、挂职锻炼及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现代科技教研室

职责:负责现代科技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

(1)负责现代科技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

(2)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教研室所承担的主体班次和其他班次各学科的教学实施方案;

(3)认真组织本教研室各学科的备课、授课、辅导、研讨及观摩教学、教学分析和总结等各项教学活动;

(4)根据全校科研规划,制定本教研室科研计划,落实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5)配合有关科室,组织好本教研室教师的业务进修、社会考察、调查研究、挂职锻炼及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统一战线理论教研室

职责:负责党的统一战线理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理论、民主党派党史党建、民族宗教等学科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

(1)负责党的统一战线理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理论、民主党派党史党建、民族宗教等学科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

(2)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教研室所承担的主体班次和其他班次各学科的教学实施方案;

(3)认真组织本教研室各学科的备课、授课、辅导、研讨及观摩教学、教学分析和总结等各项教学活动;

(4)根据全校科研规划,制定本教研室科研计划,落实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5)配合有关科室,组织好本教研室教师的业务进修、社会考察、调查研究、挂职锻炼及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

(6)负责统战成员业务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培训及其他有关的各类培训;

(7)拟定各类统战成员培训班的培训规划、年度教学计划、教学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及教学质量的监督与评估;

(8)承担统战成员培训的需求调研、政策研究、教学改革的实施和协调。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图书馆

职责:负责各类图书文献信息资料(含光盘、磁带等音像制品)的采集、分编、管理、开发、应用和研究工作;负责开发、建设与管理数字图书馆工作。

(1)负责全校教学、科研所需各类图书文献信息资料的采购、分编、管理、开发、应用和研究;

(2)负责图书资料的科学分类、编目、加工、登记造册和保管;

(3)负责党校图书馆网络、电子阅览室的建设和管理;

(4)负责教职工、学员的图书资料借阅和阅览室的管理服务;

(5)负责图书资料的收集、采编、交换,为教学和科研提供资料、信息服务;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监察室

职责:负责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1)根据上级要求和校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全面履行纪检监督工作职能,制定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及与之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2)协助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政纪、行风、和廉洁从政的宣传、教育、监督工作;

(3)监督监察法律、法规、政策、命令、校纪、校规执行情况;

(4)负责监督校内财务收、支情况;

(5)负责处理各种检举、控告和申诉工作,并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校党委汇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