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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漯河市委党校关于采购办公用品、日用品项目服务定点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8 作者:admin

中共漯河市委党校关于采购办公用品、日用品项目服务定点供应商的公告

漯校采购办〔2024〕11号

根据我校实际需要,经校党委会批准,拟对办公用品、日用品项目定点供应商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潜在供应商踊跃报名参加。

一、基本情况

1.采 购 人:中共漯河市委党校;

2.项目编号:LHDXCG-2024-6号;

3.采购地点:漯河市金山路858号中共漯河市委党校;

4.采购内容:中共漯河市委党校办公用品、日用品文印类项目定点供应商(按照实际用品数量据实结算)。

二、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供货商需要漯河城区内企业。

三、产品要求

1.优质,符合国家标准,与所报品牌规格一致;

2.供货及时,一年内如有三次供货不及时,可单方面取消合同。

四、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三年,但每年度签订一次合同,每年度末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考核,视评估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五、评审规则

根据我校实际需求,制定如下评审规则:

1.本项目评审实行百分制,其中A类产品总体报价最高赋分值30分,B类产品总体报价最高赋分值70分;

2.A类产品和B类产品综合报价得分最高即为推荐中标单位;

3.潜在供应商申请人报名达到3家(含)以上达到开标条件,未达到开标条件的将按规定重新组织公开采购。

六、报名要求

1.报名资料(须提交并不局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3)五证合一的证件副本(复印件);

(4)参加本次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按序装订复印件壹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全部密封报送,未按要求密封的报名资料不予接收。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完整,材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3 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中共漯河市委党校综合楼225房间,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395-3115698。

4.注意事项:

(1)递交材料视为报名,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

(2)申请人报名即视为已完全接受并认可本公告所有约定内容,对约定内容存疑但又提交报价单的,所导致的任何后果均应当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校方不接受事后任何质疑。

(3)本公告内容由中共漯河市委党校采购办负责解释,不负责解释未中标原因。  


附件:中共漯河市委党校办公用品、日用品项目报价单


中共漯河市委党校

2024年3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