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班任课教师所讲专题(含讲座课),内容针对性强、逻辑结构严谨、结合实际紧密、讲授方法灵活新颖、语言表达生动、教学效果测评突出者为精品课。
二、精品课的评比每学年评定一次,评选比例为当年主体班次开设专题课(含讲座课)的10%,根据各班次课堂教学测评结果,分班评选、择优确定,每个专题在多个班次讲授的不重复选取。
三、课堂教学测评由教务科具体组织实施。测评由教务科工作人员、班主任和1名教研室主任共同完成。
四、精品课列入学校年终评先评优文件,由学校统一进行表彰奖励。
教务科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