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至25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党委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学细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示范带动校(院)广大党员干部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采取会议领学、个人自学和集体研学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党委副书记刘超主持并讲话,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
会议指出,要抓好《条例》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党纪学习教育,学习重点是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要把学习《条例》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抓好个人自学,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条例》,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会议强调,要严守党的纪律,保持清正廉洁。党校全体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自觉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通过学习,持续树牢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对于违反纪律的行为,要敢于亮剑、敢于斗争,绝不姑息迁就。
会议要求,要积极担当作为,推动工作落实。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积极担当作为。要紧扣市委工作方案,服务好市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抓好教师外出宣讲、联合市纪委编印学习用书、在主体班融入更多专题课程、办好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等工作,在全市党纪学习教育中发挥更大的党校作用。各党支部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以学习《条例》为主题,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研讨交流中,大家一致表示,要自觉用党规党纪校准思想和行动,示范带动全校(院)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良好的作风为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供稿: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