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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通告

发布日期:2021-02-01 作者:admin 审核人: 审批人:

漯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通告

(2021年1月30日)



鉴于目前国内外、我省和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结合春运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慎重海淘、代购境外国家或地区商品;杜绝海淘、代购国外疫情形势严峻地区商品进入我市;严禁购买来历不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口食品;尽量避免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通过网购快递渠道购买商品。通过电商、微商等渠道购买的商品,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后接触,做好内外包装的消毒后再带入室内,打开后应妥善处置内外包装和加强手卫生。如不立即使用和无冷藏要求,物品可在室外、窗台等干燥通风处放置一段时间。物流接收点要对暂存的快递物品外包装进行消毒处理。

二、凡从漯河市域外购进进口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报备制度。未经报备,不得采购。广大市民如购买进口食品(包括冷链食品),应到正规的商超、市场购买。在进口食品选购、清洗加工等过程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直接接触,注意用具清洁卫生和手卫生,必要时进行餐炊具消毒。烹调食用时注意烧熟煮透和使用公勺公筷。食用后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症状,应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

三、商超、宾馆、餐饮企业等重点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员工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场所场馆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照要求控制人流量,引导人员有序进入。对进入公共场所的服务对象,应安排专人测温、查验“一卡一码”和提示正确佩戴口罩,减少疫情传播扩散风险。

四、街道社区、村镇及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家庭应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城乡环境、社区环境、单位和重点场所环境、家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创卫成果,全面助力疫情防控。

五、社区(村)基层工作人员和务工人员家属,应主动与外地务工人员沟通,做好健康状况咨询、家乡家庭情况通报和疫情防控政策宣教等工作,消除在外务工人员顾虑,动员就地过节过年,尽量减少人员流动。确需返漯者必须主动报备并严格执行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六、乡镇、社区和村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准确掌握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主动深入基层、深入村居、深入群众做好政策宣传、答疑解惑、防疫指导等工作,确保广大群众正确了解疫情、掌握防控知识、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安心舒心放心暖心度过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