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共漯河市委党校 » 党群工作 » 廉政建设 » 详情

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 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30 作者:admin 审核人: 审批人:



各支部、各科室:

2020年元旦、春节“双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效,杜绝“节日腐败”,确保廉洁文明过节,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要求,特对以下事项进行提醒:

1.严禁用公款购买、违规收受相关节礼;

2.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土特产;

3.严禁以任何名义组织用公款支付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活动;

4.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

5.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6.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

7.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8.严禁违规使用公车;

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10.严禁进行有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活动。

请全体教职员工自觉抵制“节日腐败”,坚决不触碰纪律红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简单简朴的良好氛围,过一个勤俭节约、文明廉洁、安全祥和的节日。



中共漯河市委党校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