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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工作手册

发布日期:2018-03-07 作者:admin 审核人: 审批人: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同行政领导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不设纪律检查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工作职责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l)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

(2)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4)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党支部青年委员工作职责


党支部青年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青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l)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和党支部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

(2)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和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3)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现代化建设作贡献。

(4)做好基层“党建带团建”的有关工作,对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及时给予指导,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


1、支部委员会应按期换届选举

按照党章关于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的规定,支部委员会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这样做有利于更好地发扬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支部工作;有利于培养和选拔骨干,不断加强支部委员会建设;有利于接受群众的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因此,能否按期改选支部委员会,是关系到能否认真执行党章的问题。除特殊情况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外,每个支部委员会都应按党章规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对无特殊情况,超过任期而未及时进行选举的,党员有权提出要求和批评,上级党组织应予恰当处理。

2、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

党员数量少、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也应根据党章关于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的规定,按期换届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3、支部委员会的延期换届选举

支部委员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暂缓换届选举:党支部领导班子处于软弱涣散或瘫痪半瘫痪状态的;组织不纯,派性严重的;支部主要干部以权谋私,不正之风严重的等。对于有上述情况的党支部,需要首先认真进行整顿,在此基础上创造条件,安排适当时候换届选举。对于有特殊原因,如支部要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重要任务,或支部多数领导成员被派遣外出工作,或自然灾害等,按期换届选举有困难的,可暂缓进行换届选举。暂缓换届选举的支部,应由上级党组织确定或批准,并在一定期限内换届选举。

4、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对出席会议党员人数的要求

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应全体党员到会,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无故缺席。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含达到4/5),会议有效。如达不到4/5,则会议无效。

5、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应到会人数的计算

为了保证党支部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6)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特殊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

凡上述情况之外的党员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

6、支部党员大会的选举程序

选举的程序主要是:

(1)说明到会的党员人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

(2)通过选举办法,宣布候选人名单。

(3)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4)发选票,说明填写选票时的注意事项。

(5)投票。

(6)清点收回的选票,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7)计票。

(8)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7、选举办法必须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选举办法是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的具体规则,在选举过程中,所有选举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构,因此,选举办法必须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才能生效。

8、支部委员会委员的提名和产生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一般为:召开支委会确定下届委员会名额、构成原则、委员候选人条件、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办法;组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上届支委会向党员大会说明候选人预备名单酝酿产生的情况,提请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诜举。

9、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有效的确定

确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有效,须有支部全体党员(有选举权的党员)4/5以上出席并参加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10、党支部选举结果的审批

党章规定:“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照这一规定,支部委员会新选出的书记、副书记要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支部大会选出的委员不必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但应将选举情况和新的支部委员会名单、分工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