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中共漯河市委党校2017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已经校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漯河市委党校
2017年8月4日
中共漯河市委党校
2017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
党校处于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是思想宣传工作的主阵地、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理论研究的主阵地、党性修养的大熔炉,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教学、科研和宣传中负有重要职责。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根据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7年,全市党校意识形态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为主线,围绕“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发挥党校“三个阵地”“一个熔炉”的独特优势,为全面深化六项重大攻坚、持续推进“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为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为漯河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思想舆论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任务
(一)突出党校姓党根本原则
1.坚持党校姓党原则,坚定政治方向,日常的教学、科研、办学活动都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党校学术研究无禁区、讲坛论坛有纪律,在大是大非目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牢党校教师和外请教师授课政治关,在政治上做到与党中央领导保持高度一致、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与党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实行教师外出讲课报备制度,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严把政治责任关;外请教师授课需要把握国内发展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展开。
3.对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敏锐、敏感、敏捷,做到超前谋划、紧紧跟随,不迟钝、不掉队。
4.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漯河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让党的旗帜在党校高高飘扬。
5.充分发挥党校宣传舆论优势,对中央、省、市的大政方针、政策进行深入地宣传,走在全市理论宣传的前列。做好市委干部教育领导小组下达的党政领导干部轮训培训工作,承接和服务好市直单位的各类业务和党性锻炼培训班,积极完成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宣讲任务。
(二)突出党校培训的主业主课地位
6.坚持把意识形态融入党校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之中,突出党校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培训的主业、主课地位;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在党校教学安排中不低于总课时的70%,其中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的20%。
7.创新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培训模式和方式、方法,综合运用领导干部讲党性、学员论坛谈党性、基地现场悟党性、从严管理炼党性、学习总结强党性,增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进一步推广“送党课进基层”“党的理论进万家”“流动党校”“周末大讲堂”等经验和做法。
8.利用党校网站网页、电子显示屏和宣传栏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意识形态宣传活动。在宣传中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宣传效果。
(三)突出理论研究、学习教育和宣传
9.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要求作为党委中心组和教职工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引导教职工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
10.在全校教职工中间广泛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及时组织听取专家、教授的专题课,收看影视片、收听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用最先进的革命理论和理念武装教职工的思想。
11.全方位开展意识形态的理论研讨活动。及时召开全市党校系统理论研讨会,形成研讨成果,力争走在全市理论研讨前列。在举办研讨会和论坛时,必须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遵守宣传纪律,不能出现错误声音,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12.加强党校意识形态队伍建设,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凝聚人心。关注教职工的思想动态,了解和掌握职工情况,着力解决教职工思想上的困惑和生活上的困难,增强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其积极性。
13.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坚持党校人姓党,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恪守职业道德,弘扬优良作风,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党校声誉。坚持人才强校战略,采取挂职锻炼、培训学习、岗位培养等方式,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骨干队伍,打造一批深受学员欢迎的名课名师。
14.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强基固本的战略工程来抓,突出宣传教育,深化实践养成,推进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配合全市创文工作,坚持不懈抓好文明创建工作,巩固省级文明单位成果。
15.加强网络阵地管理,健全网络、完善机制,及时掌握网络舆情风险,做好“两微一端”监管工作,管好用好新媒体。
三、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
16.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及时学习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17.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实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18.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牵头领导:宋银生。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9.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牵头领导:宋银生、袁留波、郭秋云、田永林、陈秋玲。责任单位:各科室)
责任: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
20.落实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格局。(牵头领导:宋银生、袁留波、郭秋云、田永林、陈秋玲。责任单位:各科室)
责任: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统筹协调本单位、本系统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21.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牵头领导:宋银生、郭秋云、田永林、陈秋玲、宋金才。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教务科、科研办、公培办、信息办)
责任: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必须事先经过校党委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教师外出讲课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备案。
22.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牵头领导:宋银生、郭秋云、陈秋玲。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教务科、科研办)
责任:积极同社会各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科带头人、学术拔尖人才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联系的渠道。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23.党委(机关党委、支部、科室负责人)要定期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牵头领导:党委成员。责任单位:各支部、各科室)
24.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委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牵头领导:党委成员。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25.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牵头领导:宋银生、宋金才。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26.严格追查问责。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市纪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一般干部职工参照执行)。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牵头领导:宋金才。责任单位:监察室)
附件:中共漯河市委党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中共漯河市委党校意识形态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为民 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
副组长:宋银生 校党委副书记
成 员:袁留波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郭秋云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田永林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陈秋玲 校党委委员、教育长
宋金才 校党委委员、市纪委派驻市委党校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宋银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广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豫公网安备 4111004302117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