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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校关于成立理财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4 作者:admin 审核人: 审批人:

各科室: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支出,强化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党校财务工作在科学、民主、公开、公正的框架内进行,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市委党校理财小组。现将理财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理财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分管财务副校长

副组长:分管后勤副校长

校纪委书记

成 员:办公室主任

行管科长

纪检监察室主任

会计

理财小组设秘书一名,由办公室负责文秘工作的副主任担任。

二、理财小组工作流程

理财小组在校党委领导下,按照以下流程开展工作。

(一)各科室每月25日前向理财小组报备下月用款计划,用款计划经科室分管领导签字后交财务室,同时报送用款计划电子档,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用款计划由会计统一汇总;

(三)每月5号前由理财小组组长组织召开理财小组会议。会计汇报上月收支情况、本月可用资金和本月用款计划汇总情况。与会人员审议上月收支情况、讨论本月用款计划项目及支出、批复本月可支出项目、研究决定支出项目相关事宜,重大支出项目报请校党委研究;

(四)会计汇总批复情况并传达各科室已批复及未批复项目;

(五)批复情况由理财小组组长、副组长共同签字后,在校公示栏公示并报送校纪检监察室备案;

(六)经公示无异议后,严格按照批复方式、金额、期限列支资金;

(七)本月已批复的用款项目因故未支出的本月作废,不再累计支出,确有必要支出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在下月重新申报;

(八)因紧急情况临时追加支出的,由理财小组组长、副组长协商决定,并在下月审批时予以通报。

理财小组秘书全程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报送校纪检监察室备案。




中共漯河市委党校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