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漯人社〔2017〕166号)文件要求,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和《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豫人〔2008〕90号)、《漯河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漯人社〔2017〕50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年度考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年度考核是为了准确评价我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发现和选拨人才,激励和督促参公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深入学习实践十八大,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努力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
二、考核对象
除县级干部以外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与机关工勤人员。
三、考核方法步骤
(一)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王为民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调研员宋银生同志为副组长,副校长袁留波、郭秋云、田永林、教育长陈秋玲、市纪委派驻党校纪委书记宋金才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科。
(二)参公与工勤人员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述职,而后进行民主测评。党委按照考核的等次标准、结合工作业绩和测评情况,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进行公示。被考核对象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最后上报备案归档。
(三)考核时间共计2天,其中动员及个人准备1天,述职测评、确定等次1天,参公人员和工勤人员述职每人不超过5分钟。
四、考核等次设置
按照要求,考核设优秀、称职、 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五、考核内容和等次标准
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公务员的考核等次标准: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能积极参与岗位学雷锋活动,在落实节能减排工作中表现突出,目标完成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积极参与岗位学雷锋活动,在落实节能减排工作中表现较好,目标完成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基本称职: 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落实节能减排工作中表现一般。
不称职: 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2、工勤人员的考核等次标准: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分配,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安全生产,服务态度好、质量高,工作成绩突出,能积极参与岗位学雷锋活动,表现突出,在落实节能减排工作中表现突出,目标完成好。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服务态度较好,能胜任现岗位,能积极参与岗位学雷锋活动,在落实节能减排工作中表现较好。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落实节能减排工作中表现一般。
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中出现严重责任事故。
六、考核测评分的计算方法
年度考核测评分按民主测评表中每人所得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票的多少计算,优秀票每票1.5分,称职票每票1分,基本称职票每票0.5分,不称职票为0分。测评分中,单位领导测评分占30%,群众测评分占70%。分数达不到60分的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60分-70分之间的为基本称职等次。测评分的计算方法是:
某工作人员的测评分=领导测评分+群众测评分
七、优秀等次比例设置及确定办法
优秀等次比例按应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5%设定,具体是公务员优秀等次2人、工勤人员优秀等次1人。根据测评情况报校党委研究确定。
年度考核是我校年终的一项重要工作,参公人员和工勤人员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的高度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以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人进行评价,肯定成绩,找准不足,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评出团结,评出工作新气象,促进党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共漯河市委党校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