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共漯河市委党校 » 阳光漯河建设 » 阳光财务 » 详情

中共漯河市委党校关于采购信息化设备耗材及维修服务定点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26 作者:admin 审核人: 审批人:

中共漯河市委党校关于采购信息化设备耗材及维修服务定点供应商的公告

漯校采购办〔2024〕1号

根据我校实际需要,经校党委会批准,拟对信息化设备耗材及维修服务定点供应商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潜在供应商踊跃报名参加。

一、基本情况

1.采 购 人:中共漯河市委党校;

2.项目编号:LHDXCG-2024-1号;

3.采购地点:漯河市金山路858号中共漯河市委党校;

4.采购内容:中共漯河市委党校信息化设备耗材及维修服务定点供应商(按照实际耗材使用量和维修情况据实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其他资格要求及报价要求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考虑信息化设备对工作影响的特殊性和服务时效等综合因素,潜在供应商须须在30分钟内、紧急情况下15分钟内能够到达现场开展故障排除、维修保养等工作,同等条件下漯河南至人民路、北至龙江路、东至中山路、西至嵩山路范围内的供应商优先。

(3)供应商须在合同期间确定至少1名熟练技术人员定点服务,免费负责信息化设备和网络维护,保证每周7天24小时及时响应。对因耗材质量、维护原因、未按需求配送等造成工作延误的,由供应商全权负责,并予以追究赔偿责任。延误达3次的,校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4)申请人须就《报价单》(见附件)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报价已包含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售后服务、技术维护、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所报价格单价将作为供应合作期供货产品的最高限价;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申请人30%的,采购小组将有权要求申请人作出可行性澄清说明,或判定为废标。如有优惠条款,应在投标文件里注明,不接受开标后的任何形式的优惠说明。

三、信息化设备耗材及维修技术要求

1.所选信息化设备耗材必须是原装正品或经过我校认可的品牌;

2.保证所更换的配件是全新未拆封、最新日期的原装正品,替换旧件交付校信息管理科保管,不得擅自处理;

3.设备更换配件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免费更换配件;

4.维修或更换同一设备配件一年内多次频繁地出现同类故障,只结算一次,并向校信息管理科提供书面资料说明情况;

5.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不得提供三无产品。

四、服务要求

1.按校方要求到指定地点提供信息化设备耗材更换及维修服务,做到态度热情,做到随叫随到(含节假日);

2.中标方维护人员在维护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数据丢失或者设备损坏,应自行负责数据恢复和提供与损环物品相符的物品赔偿,相关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3.中标方的维护人员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绝对禁止维护人员进入及动用与工作无关的区域及物品;

4.中标方掌握的涉及校方的任何信息和资料不得向第三方公开和披露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发现,直接取消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5.中标方上门维护人员的交通、就餐、医疗、工伤、意外保险等问题由中标方自行解决,与校方无关。

6.如因投标方提供的耗材质量问题造成我校设备出现故障或者损坏,由投标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五、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三年,但每年度签订一次合同,每年度末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考核,视评估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六、评审规则

根据我校实际需求,制定如下评审规则:

1.本项目评审实行百分制,其中A类产品总体报价最高赋分值30分,B类产品总体报价最高赋分值70分;

2.A类产品和B类产品综合报价得分最高即为中标单位;

3.潜在供应商申请人报名达到3家(含)以上达到开标条件,未达到开标条件的将按规定重新组织公开采购。

七、报名要求

1.报名资料(须提交并不局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交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材料请出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

(3)参加本次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及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4)业绩介绍;

(5)报价单(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按序装订复印件壹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全部密封报送,未按要求密封的报名资料不予接收。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完整,材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2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中共漯河市委党校综合楼225房间,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395-3511698。

4.注意事项:

(1)递交材料视为报名,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

(2)申请人报名即视为已完全接受并认可本公告所有约定内容,对约定内容存疑但又提交报价单的,所导致的任何后果均应当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校方不接受事后任何质疑。

(3)本公告内容由中共漯河市委党校采购办负责解释,不负责解释未中标原因。 


附件:中共漯河市委党校信息化设备耗材及维修项目报价单


中共漯河市委党校

2024年2月26日